关于岳阳市林峰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金属锂及26000吨次氯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12-04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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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林峰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金属锂及26000吨次氯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12月4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岳阳市林峰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金属锂及26000吨次氯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林峰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金属锂及26000吨次氯酸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园北路以南

建设单位

岳阳市林峰锂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园北路以南,项目占地面积23195.45m2,建筑面积15403.6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氯化锂合成车间、电解车间、精制包装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储罐区、综合楼、控制室等,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和危废间等,生产规模达到年产500吨金属锂及26000吨次氯酸钠。项目以碳酸锂、盐酸、氢氧化锂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反应生成氯化锂,然后再经沉淀过滤、蒸发、浓缩结晶、离心、干燥等过程得到纯度99%中间品氯化锂(自制氯化锂);再以外购浓度≥10%氯化锂溶液为原料经调节、除杂、压滤、沉淀过滤、蒸发、浓缩结晶、离心、干燥处理等工艺得到99%中间品氯化锂(外购氯化锂);以自制氯化锂和外购氯化锂经电解、精炼(重熔过滤)、真空低温蒸馏、成型等工序得到产品金属锂;在电解氯气处理过程中得到副产品次氯酸钠。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定期洒水、限制施工车辆速度、保持运输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混凝土输送泵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污水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场地布局、作业时间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建筑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送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生产工艺废气中的合成氯化锂工序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20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共设置16组电解槽,每8组电解槽配套1套废气收集、处理和排放系统,电解废气通过2套设施(密闭管道收集,一级水冷却喷淋塔+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25m高2#排气筒和3#排气筒达标排放;电解槽开槽取料投料逸散的氯气通过车间风机收集后经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分别通过25m高4#排气筒和5#排气筒达标排放;化锂渣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6#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氯、氯化氢、氨等有组织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管道、阀门、法兰等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加强废气收集以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氯、氯化氢、氨等无组织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项目蒸发工序蒸气冷凝水、循环冷却水站定期排污水经收集后作为电解废气喷淋塔用水,最终进入副产品次氯酸钠;合成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质检废水、合成车间废气喷淋塔排水回用于化锂渣工序用于溶解锂渣;项目外排废水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和岳阳广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中较严限值。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反应釜、压滤机、离心机、高频机组、挤压机、各类泵、风机等设备,通过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生产区设备布设、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废活性炭压滤渣和过滤渣、废阳极和阳极泥、化锂渣池浮油(废白油)、废润滑油、蒸馏废钠锂、废石棉隔膜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与《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合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实验室废液回用于化锂渣池作为溶锂渣用水;废包装袋、化锂渣池沉淀渣和废耐火砖等一般固废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安全贮存、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六)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建立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确保土壤环境安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储罐区域、污水收集池、化锂渣池、氯气处理区域、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做好重点防渗工作,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优化排水系统设计,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七)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保养检修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九)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8t/a、氨氮≤0.1t/a,需通过排污权交易的方式获得。

 

  公众参与文件 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