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鲲鹏祥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7-2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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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鲲鹏祥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7月21日,我局拟批准关于湖南鲲鹏祥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鲲鹏祥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银催化剂载体生产和5000吨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市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鲲鹏祥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义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岳阳全盛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盛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全盛塑胶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停产,停产后所有设备均已拆除,无遗留环境问题。全盛公司设有4栋厂房,其余3栋已租赁给湖南泽丰农化有限公司作为仓库使用,储存物料为生物农药,最大储存量约为200t,产品包装为塑料瓶密封、纸箱包装,储存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和危险废物。本项目租赁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1栋,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内新建一条5000吨/年废氧化铝小球再生利用生产线,原料来源主要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煤化工部产生的废氧化铝球为主,并辐射其他采用蒽醌法生产双氧水的企业产生的废氧化铝球。建设一套1000t/a银催化剂载体生产装置,生产工序主要为投料捏合、挤条、干燥、焙烧。本项目工艺不含浸渍、浸渍后干燥、焙烧,不使用乙二胺等浸渍溶液。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或设施约16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4%。

主要环境影响

(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量。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式施工,采用密闭安全网等维护结构,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砂石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应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覆盖;水泥等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应设专门的库房堆放,并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减少搬运环节。废水应尽可能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送园区污水处理厂。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车辆运输零散物体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覆盖,不得沿途撒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材料送到指定地点处置。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提高设备安装质量,振动发声设备均应采取减振防振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高噪声设备尽可能集中布置于远离厂界的位置,避免同时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声屏障以减轻噪声影响;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如因施工需要连续作业,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并于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周围设置一些临时的隔声屏障,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氧化铝球焙烧废气经管道收集+1#水喷淋吸收,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粉尘经管道收集+旋风除尘+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投料粉尘及出料口粉尘经玻璃房密闭+负压管道收集+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载体干燥废气、载体焙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3#两级尿素喷淋吸收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废氧化铝球综合利用生产线竖窑焙烧废气排放口(DA001排气筒)、催化剂载体生产线干燥、焙烧废气排放口(DA003排气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排放限值要求;布袋除尘器排放口(DA00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及DA001排气筒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示)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废气喷淋定期更换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进行处理,生产废水均为间歇排放,水质简单、水量小,统一收集至污水收集池,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岳阳广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至岳阳广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长江。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岳阳广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岳阳广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氧化铝球再生利用生产线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和除尘灰主要成分是氧化铝,经收集后回用于银催化剂载体捏合工序,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硝酸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建设1个面积为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本项目建设1个面积为5m2危废暂存间,用于分类存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建设和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转运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七)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以新带老”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厂区雨污分流及事故池改造工程,提高公司应急风险防范能力,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九)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SO2 0.1t/a、氮氧化物7.2t/aCOD 0.1t/a、氨氮 0.1t/aVOCS 4.8t/a

  公众参与文件  公参说明-报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