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皮寺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6-0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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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皮寺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6月6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皮寺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皮寺尾矿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黄金洞乡境内

建设单位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 1600t/d 的采、选综合生产及配套选金尾矿综合回收能力,主要产品包括金精矿及白钨精矿。黄金洞矿业在黄金洞乡境内拥有金塘、杨山庄、金福、金枚 4 个矿段,和含华家湾、杨山庄和金福在内的 3 个采矿工区,采矿能力共计 1600t/d(其中华家湾1000/d、杨山庄 300t/d、金福 300t/d),1个庵山探矿权。1 条 1000t/d 选矿及尾矿综合回收生产线(即金塘选厂,简称“选一厂”),1 条 600t/d选矿生产线(简称“选二厂”,目前处于待建状态)。1 个正在使用的高流坑尾矿库,有效库容 422 万 m3和配套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 4800m3/d),1个正在闭库的泥湾尾矿库。2 个正在使用的废石堆场(锯木洞、佑兴窿),1个已停用的庵山废石场。由于历史原因,黄金洞矿业现用的高流坑尾矿库,建设在黄金河边,尾砂输送管道沿黄金河边架设有3.4公里,存在一定的安全环保隐患,且使用年限只剩 4 年,为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整改要求,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环保风险,计划新建古皮寺尾矿库并对黄金洞矿业高流坑尾矿库提前启动闭库规划工作,从源头消除安全环保隐患,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黄金洞矿业拟投资1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建设古皮寺尾矿库建设项目,尾矿库总占地面积242829平方米(其中初期坝和子坝、排水井、排洪隧道工程和库内占地面积237277平方米;值班室及联坝公路占地面积220平方米,附属配套污水处理站、二级泵站和排水明渠工程占地面积2052平方米;截洪沟长2734m,占地面积3280平方米)。库区总汇水面积0.857平方公里,总坝高99m(其中一期工程初级坝高39m,后期子坝高60m),总库容860万立方,属三等库,可满足21年的服务年限。现有进库村级公路提质改造,总长2600m,含部分道路桥梁拓宽、硬化、亮化、绿化、表土堆置等工程,占地面积16600平方米。本项目的建设不包括高流坑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古皮寺尾矿库建成运行后,高流坑尾矿库将停止使用,现有排污口立即关闭,不再启用,高流坑尾矿库内少量渗滤液经收集后,回用于选厂,与选厂废水一起进入古皮寺尾矿库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

(一)落实“以新带老”要求,解决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绿化;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输、施工机械临时检查产生的油污集中处理,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避免漏油事件发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矿区排水和废水回用处理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正常情况下,尾矿库溢流水和堆积坝渗滤水经尾矿库坝下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和澄清,最后全部打入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作业,无外排;雨季时,尾矿库溢流和堆积坝渗滤水经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泵回选厂高位水池继续回用于选厂生产中,多余部分经古皮寺小溪约2700m进入黄金河达标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表1限值,第二类污染物表4一级标准。设置地下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库区周围水质进行取样分析,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施工现场扬尘区及道路定期洒水、工地车辆出口设置水池、使用预拌混凝土等措施防治扬尘。营运期通过加强尾矿库管理,合理调节渣(尾矿)管的排矿口,经常保持尾矿砂(渣)的湿润;同时对尾矿库堆积坝外坡面采取覆土、植被恢复(采用草本植物),干旱有风季节洒水抑尘等措施,以减少尾矿库扬尘的产生,确保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及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的规范要求。营运期,将回水泵设置在泵房内隔声、夜间停止推土机堆筑子坝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完善固废产生、贮存、处置的管理台账。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一定数量废弃的建筑材料应收尽收、合理利用、妥善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营运期选厂的尾砂和废水处理站的污泥堆存于古皮寺尾矿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尾矿库设计方案施工,落实防洪、防渗漏和抗滑措施。成立管理班组,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制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污染物处理长期稳定达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期及优化施工作业方法,合理利用土地减少水土流失,及时进行植补恢复,加强环保教育保护自然资源。营运期,加强尾矿库坝体和库区的绿化工作;加强渣输送管线的沿途管理,避免渣泄漏流失,造成管道沿途生态环境的破坏。尾矿库服务年限期满后立马启动闭库治理工作,采取生态补偿、植被恢复等措施,对尾砂库进行生态治理,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八)开展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和环境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增补措施,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九)本项目核定总量指标为:COD≤3.9吨/年、氨氮≤0.3吨/年、砷≤11.12千克/年、铅≤0.57千克/年、镉≤0.09千克/年、汞≤0.028千克/年。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高流坑尾矿库将停止运行使用,满足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7%的原则,COD、氮氮、重金属总量满足公司已有排污总量要求,无需另外购买。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