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8万吨/年粗白油精制装置建设项目( 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4-2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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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8万吨/年粗白油精制装置建设项目( 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424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8万吨/年粗白油精制装置建设项目( 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8万吨/年粗白油精制装置建设项目( 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厂区内

建设单位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联合泰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在公司炼油部现有厂区内建设炼油部8万吨/年粗白油精制装置建设项目,项目于20213月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岳环评〔202112号),目前装置已建设完成,尚未进行环保验收。为进一步提高产品效益,满足市场需求,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对该装置部分工艺、设备进行调整变动,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变动后项目总投资270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粗白油生产线和1条石油醚生产线(共用加氢装置),以常压装置产出的溶剂油、航煤组分油、石脑油为原料,生产200#溶剂油、3#粗白油和石油醚。主要生产设备有原料过滤器、加氢反应器、粗白油分馏塔、120溶剂油塔,配套建设相应的辅助工程、共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使用污染物排放物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燃油废气和车辆尾气。建材堆放点应设篷盖措施,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场地的废油、废石灰、废水泥、施工垃圾等应及时清理,严禁抛入水体。杜绝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流入地表水环境造成油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巴陵石化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项目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的生产技术,选用无泄漏或泄漏量小的机泵和管阀件等设备,物料输送采用管道输送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0-2015)5中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A.1中标准限值;厂界硫化氢和氨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不凝气送低压瓦斯系统,经催化装置脱硫系统处理后作为燃料气使用。项目事故废气依托炼油部火炬系统进行焚烧处理。项目单位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GB37822-2019)进行泄漏监测与控制。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集中收集经炼油部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巴陵石化水务部生化装置处理,外排废水水质需满足巴陵石化水务部废水处理系统接纳水质要求。项目废水经巴陵石化水务部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从严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直接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中相关限值,排入长江。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强化装置区管理,避免由于泄露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强化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分别处置和综合利用,并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瓷球、废催化剂、废保护剂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合规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七)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九)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VOCs0.506t/aCOD0.004 t/a、氨氮≤0.0004 t/a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