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1号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1-3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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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1#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2月1日,我局拟批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1#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1#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岳阳市城陵矶、长江与洞庭湖入口南岸,长江擂鼓台上游2km处

建设单位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对1#码头(木材码头)进行提质改造(码头等级不变),关闭1个3000吨级泊位,提质改造1个30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145m,设计吞吐量116.2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污染防治。施工生产生活设施位于陆域,经岳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任何废水;采取设置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影响;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处置。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船舶废水(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趸船冲洗废水、趸船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污水箱收集后由还是部门环保船收集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木片、浆板等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废气采用洒水降尘、加强遮盖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靠近长江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到港船舶垃圾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统一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