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吨/年光引发剂、500吨/年光刻胶专用化学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1-1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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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吨/年光引发剂、500吨/年光刻胶专用化学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1月16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吨/年光引发剂、500吨/年光刻胶专用化学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吨/年光引发剂、500吨/年光刻胶专用化学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湘片区(原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的调扩区化工新材料园区)

建设单位

湖南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4013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39.7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甲类厂房2栋、副产品车间1栋、甲类仓库3栋、丙类仓库1栋、氯气库1栋、甲类罐区1个、办公楼1栋及其他配套的公用、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5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TPO光引发剂1000吨、BDK光引发剂500吨、PBZ光引发剂1000吨、806光引发剂1000吨、DETX光引发剂500吨和SPI02光刻胶500吨,同时年产副产品聚合氯化铝13205.86吨、聚合硫酸铁6352.5吨、氢氧化锌318.33吨、氯化钠919.92吨、亚硫酸钠395.93吨、硫酸钠427.86吨、醋酸铝1146.2吨。项目供气、供水、给排水、供电工程依托园区。

主要环境影1.

1.规范做好原临湘市鹏程化工有限公司的相关停产拆除工作,原临湘市鹏程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线未停产前,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2.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科学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依托当地已有设施。施工机械油污及油污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土石等易产尘物料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高浓度NO2废气采用“五级喷淋吸收+干式过滤”预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一同采用“RTO+SNCR脱硝+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高浓度含氯废气(不含氯化氢)采用一级深冷预处理、含氯化氢酸性废气采用二级降膜吸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含氯有机废气(不含氯化氢)一同采用“水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储罐呼吸废气、甲类仓库废气、危废间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二氯甲烷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副产无机盐生产中产生的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房外监控点)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

4.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管网并与园区管网做好对接工作。项目工艺废水实行分质收集、预处理或生产副产品,高盐工艺废水经三效蒸发脱盐、含二氯甲烷工艺废水经“萃取+反渗透膜+均相催化还原脱氯”等预处理、不含二氯甲烷废水采用“废水调节+混凝沉淀+电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水解沉淀+A/O+沉淀+终沉”处理工艺;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水解酸化+水解沉淀+A/O+沉淀+终沉”处理工艺,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滨江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其中,二氯甲烷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生产车间及室外设备区、仓库、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氯气库、辅助用房、消防泵房、中控室、焚烧炉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避免由于泄漏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规范布置监测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做好定期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6.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生产车间及室外设备区、仓库、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对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等采取泄漏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土壤保护目标跟踪监测,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7.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空压机、冷凝器、风机、泵、水洗釜、离心机、干燥机等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8.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根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项目产生的工艺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机修废矿物油、分析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废活性炭及压滤石粉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9.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探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车间内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和罐区配套设施等,做好仓储存量控制和温度压力控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