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1-1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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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1月10日,我局拟批准《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

建设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新区

建设单位

岳阳市三峡二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第二批)属于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二期项目的子项目,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新区,工程范围面积约为19.09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管网建设工程1项、建筑与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6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项、水生态治理工程2项、管网空白补齐工程2项、积水点改造工程1项、管道清淤工程1项、管道修复工程1项。项目总投资为43836.7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应优化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的设计,做好临时堆场的防渗工作,做好工程挖填土石方调配平衡,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渗漏、扬尘等问题的防治措施。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经租赁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水田和旱地施肥或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清淤余水与项目施工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黄梅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黄梅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未接通管网的区域,使用槽车运至黄梅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现场洒水保洁抑尘措施,在堆场等施工粉尘重点产生区域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屏;项目现场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防溢流,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栏围挡的,应设置警示牌;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应按照要求及时清运等;严格执行《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做到“6个100%”。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现场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4、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到早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营运期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或2类标准要求。

5、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干化后的底泥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严禁随意堆放或倾倒入河;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建筑垃圾严格按照《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强宣传,减少陆生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及时复垦、绿化,恢复原地貌;严格施工操作,合理安排施工组织。

7、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收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或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