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3-01-1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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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1月16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下荆江河段的3段,分别为天字一号段、洪水港和张家墩段;岳阳河段的4段,分别为云溪区擂鼓台段、临湘市边洲段、临湘市新洲脑段、临湘市孙家门至大清江段

建设单位

岳阳市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总投资为2535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7个岸段的护岸工程建设,其中,下荆江河段的3段,分别为天字一号段、洪水港和张家墩段;岳阳河段的4段,分别为云溪区擂鼓台段、临湘市边洲段、临湘市新洲脑段、临湘市孙家门至大清江段。总护岸长度12.685km,护脚工程和护坡工程长度均为12.685km。护脚工程中,新护7.185km,加固5.5km。护坡工程中,新建护坡7.185km,维修护坡5.5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物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量;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应尽量选用水泥或者沥青道路,运输通过临时性道路或土路时,实施现场车辆速度控制,并对路面进行晒水湿化降尘;运输车辆应配备车轮洗刷设备,冲洗水回用于施工生产区降尘,不外排;来往于各施工场地的卡车上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施工期现场设置防尘网,做好防尘工作;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实现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做到“6个100%”。施工扬尘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机械含油废水釆取隔油措施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禁止排入水体。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回用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点接收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收集、处置系统,禁止排入外环境。对可能受影响的饮用水取水口附近水下施工时,应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布置施工生产和弃土(渣)场,并布设防污屏。加强施工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各取水口上、下游的水质监测工作,建立施工水质管理应急联动机制。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在居民夜间、午间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减少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将在施工工程段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进行简单分类,将有机可降解垃圾集中堆肥,其余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少数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将按照要求送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系统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具有《船舶垃圾接收作业许可证》的船舶垃圾接收单位统一进行处理。建设过程中应将弃渣及时清运,建设完成后对临时堆土场及时进行生态修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收集妥善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及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生物多样性影响调查报告所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设计和施工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临时占地,生态敏感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新建施工临时便道等;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洞庭湖鸟类迁徙和长江鱼类等水生生物繁殖期,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施工期鱼类、豚类等水生生物保护,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加强陆域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按照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区域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