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港道仁矶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12-2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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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港道仁矶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2年12月21日,我局拟批准《岳阳港道仁矶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港道仁矶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道仁矶作业区散货泊位一区(云溪区道仁矶镇荆岳长江大桥上游约1.5km处

建设单位

湖南省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124725.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5万元)建设岳阳港道仁矶码头工程。港址位于《岳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中规划的道仁矶作业区散货泊位一区(云溪区道仁矶镇荆岳长江大桥上游约1.5km处)。工程占地面积288.3亩,占用长江岸线长度840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个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水工建筑物包括码头平台、行车引桥及皮带机廊道等,陆域布置散货仓库、堆场、综合楼等辅助设置。1#~5#泊位为10000吨级泊位,6#泊位为50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000吨级船舶设计。码头平台通过 5 座行车引桥和 3 座皮带机廊道桥与后方陆域连接。陆域用地范围分AB两块地布置,地块A位于长江大堤与S208省道之间,主要布置港内停车场及防汛物质堆场;地块B位于省道S208东侧,现有兴长路南侧,主要布置生产辅助建筑物以及散货仓库,辅助建筑包括综合楼、 泵房及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变电所等。配套建设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助导航等公辅工程和废水、废气、固废处理、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项目航道利用现有长江航道;工程待港锚地依托荆岳长江大桥上游规划新建的道仁矶公用锚地;疏港道路依托已有的S208省道;主要设备修理和日常故障维修均委托处理。码头运输货物种类主要为砂石、铁矿石、水泥、非金属矿石、其他散货及防汛物资等,不涉及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的运输、装卸。设计货物年吞吐量为1660万吨,其中散货进口1200万吨,散货出口450万吨,防汛物资(件杂货)1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方案,科学施工,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长江岳阳江段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涉水工程施工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涉水施工作业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水生态保护措施,避开水生动物活动高峰期,并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依托现有设施。各类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疏浚淤泥产生的泥浆水经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其余用罐车运至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土石等易产尘物料密闭运输。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港池疏浚污泥经脱水后,用于陆域的回填土。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完毕及时按要求做好区域内的生态补偿与修复工作。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港区装卸机械均采用电为能源,码头配备岸电设施,船舶靠泊后关闭所有主辅机,使用岸电。输送系统均采取密闭输送和微雾抑尘工艺。码头前沿不能封闭处皮带两侧配置挡风板、转接点处以及卸车点均配置抑尘设备。码头装船采用干雾除尘,水泥卸船采用螺旋卸船机,装船机设置装船溜筒,卸船机配套除尘设备。加强散货装卸规范作业管理,堆场全封闭作业并配备洒水喷雾系统。港区配备洒水辅清扫车。加强现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营运期各类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码头污水收集管网。加强到港船舶管理,船舶废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严禁到港船舶往港区江段排放污水,严禁码头各类废水排入周边水域。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经管道输送至码头面的船舶油污水储存箱,再定期由船舶油污水收集船送往有处理资质的船舶油污水处理单位达标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经管道进入船舶生活污水储存箱,再定期由港区生活污水罐车转运至临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加强槽罐车运输过程管理,避免发生污水泄漏。码头作业产生的机械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进入自建的含尘污水处理间预处理,码头面和引桥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与陆域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调节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均回用于散货堆场和仓库洒水抑尘,盈余废水经管网排入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统一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处理。项目建成投运后如管网未碰通,则生活污水须由罐车运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池等构筑物和污水管道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五)噪声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船舶规范鸣笛,进出港区及装卸规范操作,加强对船舶及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对噪声产生设施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靠近长江侧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要求,到港船舶垃圾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统一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项目运营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污水收集池污泥经收集后规范处理;码头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水域、码头区、陆域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到港船只的管理,加强运营日常监管,落实好巡检维护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工程运行水生态保护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交通、海事管理机构、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共同维护好保护区水生态环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主管部门要求规范配齐各类泄漏检测预警和监控通信、应急设施设备,规范设置溢油应急措施,成立专职应急处理队伍,规范储备风险应急设备及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