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汨罗玉池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12-15 15:56
浏览量:1 | | | |

关于湖南汨罗玉池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2年12月15日,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市政污泥与生活(餐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汨罗玉池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地点

岳阳市汨罗市川山坪镇境内

建设单位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湖南汨罗抽水蓄能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汨罗玉池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岳阳市汨罗市川山坪镇境内,属湘江支流沙河流域范围,主要承担湖南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项目总投资822955.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13.10万元;施工总征地4944.54亩。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兆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兆瓦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为一等大(1)型,建设总工期为72个月;电站年设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064h,设计年发峰荷电量12.77亿kW·h,年抽水耗用低谷电量17.03亿kW·h;电站上、下水库调节库容按连续满发小时数6h设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上水库工程、输水系统工程、厂房布置、下水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施工导流、进场道路、上下水库连接道路、场内交通、施工支洞、施工供水、施工企业、施工堆场、施工料场、施工料源等)、移民安置工程(生产安置、搬迁安置、专业项目处理)、环境保护工程等。其中,上水库位于川山坪镇达摩岭村,正常蓄水位563.0米,相应库容954万立方米,死水位542.0米,死库容167万立方米,调节库容787万立方米,最大坝高68.0米,坝顶长度803米;下水库位于川山坪镇新船山村,正常蓄水位157.0米,相应库容903万立方米,死水位118.0米,死库容77万立方米,调节库容826万立方米,最大坝高79.0米,坝顶长度500.0米。输水发电系统布置于上水库右岸至下水库左岸一带山体内,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引水、尾水系统均按两洞四机布置,采用正进正出厂房方式。本次评价不包含进场道路、复建道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开关站、主变洞、输出电缆等电磁辐射和电磁噪声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工艺、施工区洒水降尘、密闭车辆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砂石破碎及筛分工序采取“喷雾湿法”、混凝土生产系统安装除尘设备并全封闭作业,场区道路硬化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运行期食堂油烟采取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的各类生产废水(砂石加工生产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含油废水、洞室排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回用;基坑排水经混凝沉淀处理、施工营地和业主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成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排入工程所在沙河支流。电站运行期管理区(业主营地)生活污水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至下水库坝下沙河支流河道;地下厂房内厕所污水可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清运至业主营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并处理。加强库周污染源控制,禁止在库周及上游地区圈养禽畜;禁止在库周及上游地区兴建对水质可能产生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保护库周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砂石加工系统废水执行《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设计规范》(DL/T5098-2010);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执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14-2015);含油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标准;洞室排水执行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基坑排水、施工营地和业主营地(电站管理区)的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初期蓄水期间应加强库区及坝下水质监测,发现水质明显变差应立即停止蓄水,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方可继续蓄水。

(三)加强声环境保护。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优化高噪声机械布置,综合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降噪,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附近时要求限速、禁鸣,夜间和午休时间停止非必要的高噪声设备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铅蓄电池、废机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施工弃渣送至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纳入地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外运至新市镇境内的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送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蓄水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淹没区库底进行彻底清理,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须安全转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应当及时对坝前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交由地方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其2019年修改单。

(五)加强生态保护。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非法取土,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切实保护珍稀保护植物,对工程施工及水库淹没影响的珍稀保护植物采取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水利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有关工程、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有效保障坝址下游生态用水,上水库利用环库公路及截排水沟,将库周来水导至坝下,下水库设置生态流量管,保证下水库3月-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012m3/s,其余时期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009m3/s,施工期、初期蓄水期应优先保障下游生态用水需求。结合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采用“管道流量计”实时采集传输生态流量监测信息,建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平台并与管理部门联网。

(六)加强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千家坊安置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表1一级标准后外排用于农田灌溉,青江安置点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川山坪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移民安置点以及后靠移民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外运处置。复建赛英水库须做好蓄水前库底清理,对施工迹地及时绿化,并按设计方案建设分层取水设施、生态流量管及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期应加强库区水质监测和库周环境管理,防止水库富营养化,为库区鱼类创造良好生境。

(七)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密切关注上、下水库和道路施工建设、水库初期蓄水造成的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