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乙基蒽醌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12-0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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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基蒽醌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2年12月6日,我局拟批准《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乙基蒽醌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乙基蒽醌升级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岭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50万元,对现有的1000吨/年2-乙基蒽醌(2-EAQ)项目进行生产线设备设施改造升级。主要建设内容为:缩合水解工段优化:铝水分离塔顶部增设放空管及放空开关阀;蒸馏工段优化:脱氯苯工序增设一台蒸馏水接收罐,BE酸混工序的发烟硫酸计量槽增设称重模块;环合洗涤工段优化:酸析釜进料泵由一用一备改为2台并联使用,分层塔顶部、中部增加远传温度计及蒸汽调节阀,分层塔改为自动分层、排酸及出料,水洗工序增设一台水洗水接收槽,碱洗工序增设一台碱洗水中间槽;精制工段优化:精制切片机冷却水入口管道上增设冷冻水夹套,精馏系统(6用2备)改为8套同时使用;废气处理系统新增一套冷凝装置。其余主体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和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苯酐、乙苯、氯苯、无水三氯化铝、发烟硫酸、液碱、氢氧化铝、铝水、废酸、稀硫酸、工业硫酸亚铁、溶剂油(C10芳烃)等。升级扩产后,年运行时间可达7200小时,产品方案为年产2000吨2-乙基蒽醌,同时副产满足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稀硫酸(50%)26562吨、七水硫酸镁40000吨、聚合氯化铝溶液(氧化铝≥10%)20206吨。项目已取得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项目备案证明(岳绿管备〔2022〕5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确保解决储罐区围堰、导热油炉罐围堰、部分厂区雨污分流管线及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产生的沼气和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等环境问题。

(二) 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方案,科学施工,落实好各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要求做好废旧装置的拆除工作和废弃物的安全处置工作,防止二次污染。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各项有效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物料尽量密闭投加、输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检测,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油锅炉排放标准后,由18m高(FQ-RY-0001)排气筒外排。酰化工序含氯化氢废气经“三级降膜吸收塔+二级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缩合工段、精制工段和活性炭再生工段产生的含氯苯、VOCs等废气经“碱洗+冷凝+活性炭吸附+碱洗+二次冷凝装置”处理达标后,环合工段和精制工段产生的含硫酸雾废气经二级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精制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均由同一根25m高(FQ-EAQ-0001)排气筒合并外排;以上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项目区域雨污管网。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0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板框压滤+芬顿+中和沉淀+混凝沉淀+中和沉淀+活性炭吸附+树脂吸附+生化处理+砂滤”)预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和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含盐污水标准后,先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长云公司的污水池,再排至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进一步达标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生产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中转池、集液池和污水管道等的防腐、防渗、防漏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六)噪声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对风机、各类泵等噪声产生设施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七)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建设,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全过程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站废渣、废活性炭和废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弃原料包装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综合回收利用。

(八)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计划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巡检维护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预警和监控、应急设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完善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加强与化工产业园、云溪区等应急预案的应急联动,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九)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7t/a、氨氮≤0.1t/a、SO2≤0.4t/a,NOx≤2.2t/a,VOCs≤1.6t/a。在纳入公司已有排污权范围管理后,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4t/a,NOx≤2.1t/a,VOCs≤1.6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