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抗氧剂(年产1000t抗氧剂T-501、800t抗氧剂T-168)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11-1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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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抗氧剂(年产1000t抗氧剂T-501、800t抗氧剂T-168)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2年11月15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抗氧剂(年产1000t抗氧剂T-501、800t抗氧剂T-168)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抗氧剂(年产1000t抗氧剂T-501、800t抗氧剂T-168)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陵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770.89万元(环保投资123.5万元),利用公司现有生产空地新建新型抗氧剂(年产1000t抗氧剂T-501、800t抗氧剂T-16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生产厂房,布设抗氧剂生产全套设备;配套建设冷却水循环系统、甲类仓库和储罐区(4个固顶罐共60m3)等辅助储运工程;新建废气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池、污水调节池、废水管网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其余供水、供电、供热和废水总排口等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三氯化磷、2,4-二叔丁基苯酚、2,6-二叔丁基对甲酚、甲醇、二甲苯、三乙胺、氢氧化钠等。产品方案为年产1000t抗氧剂T-501、800t抗氧剂T-168,同时副产满足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盐酸(31%)。项目已取得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项目准入(岳绿准通〔2022〕01号)和岳阳市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岳云发改备〔2022〕7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确保解决储罐区及生产线废气收集处理等环境问题。

(二) 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方案,科学施工,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设施,经厂区污水管道排入巴陵石化分公司供排水事业部云溪生化处理车间达标处理。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各项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物料密闭投加、输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检测,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工艺废气和储罐区废气收集后,进入新建废气处理系统经“三级冷凝+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现有项目生产线及储罐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以上2处有组织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调节池和雨污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与项目产生的地面清洗废水、碱喷淋废水、外排蒸汽冷凝水一并汇总至污水调节池,经调节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限值和巴陵石化分公司供排水事业部云溪生化处理车间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送巴陵石化分公司供排水事业部云溪生化处理车间进一步达标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生产车间、储罐区、碱喷淋塔、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污水管道等的防腐、防渗、防漏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六)噪声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各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对空压机、冷却塔、循环水系统、各类泵等噪声产生设施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七)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蒸馏残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

(八)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计划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巡检维护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预警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罐区围堰等配套设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加强与化工产业园、云溪区等应急预案的应急联动,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九)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t/a、氨氮≤0.1t/a、VOCs≤0.7t/a。公司现有排污权COD≤3.9t/a、氨氮≤1t/a,项目总量纳入公司现有总量控制指标内管理,公司现有总量在排污权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