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5万吨/年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10-2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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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5万吨/年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2年10月26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5万吨/年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5万吨/年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利用闲置产能,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充分发挥硫酸回收单元的经济、环保效益,公司拟投资28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回收利用附近相关企业产生的废硫酸,生产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硫酸产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增两个100m3储罐。生产装置、其他仓储工程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已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危险废物利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认可和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证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相关要求严格原料(废酸)的规模和品质成分的收集和控制工作,严禁使用含重金属、卤素等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原料的接收、暂存、处置全过程严格按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好相关管理台帐。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装置、阀门、法兰、管路管线、机泵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和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废气排放从严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8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中相关限值要求。硫酸回收单元的焚烧裂解炉尾气经“碱液吸收+电除雾”处理,从严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相关标准后,由45米高排气筒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新增定员,不新增占地和生产装置,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长云公司、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水质标准后,先经长云公司分质处理再排入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处理;废气处理废水经再生回用于废气处理装置,不外排。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罐区等区域的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根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裂解焚烧炉炉渣和废钒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钙盐沉淀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按要求综合利用。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罐区配套设施等,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54t/a、NOX≤0.27t/a、COD≤0.2t/a、氨氮≤0.02t/a。项目总量纳入公司现有总量控制指标内管理,公司现有总量在排污权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