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中宝石化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改性剂新材料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10-1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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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中宝石化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改性剂新材料加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2年10月10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中宝石化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改性剂新材料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中宝石化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改性剂新材料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维摩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将厂内1栋闲置厂房改建为生产装置区,配套减压加热炉、减压脱水塔、减压汽提塔、冷凝器等生产设备,生产装置区设置环形沟;②拆除现有储罐区及装卸平台,新建露天罐区(设置6个立式储罐)及装卸平台,配套物料卸车泵、装车泵、物料管线及2个装车鹤管。装卸区设置环形沟;③新建配套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水处理站,新增1套不凝气处理设施、1套沥青烟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处理设施,新增柴油发电机尾气排烟管。取消现有危废暂存间,新建危废暂存间。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原料主要为70#沥青、90#沥青、废矿物油,沥青主要来自中石化长岭炼化分公司等石化企业。废矿物油总用量约3万t/a,均来自于省内。产品方案为年产50000吨沥青改性剂,副产950吨轻质燃料油。项目已取得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准入通知(湘岳绿园准通〔2021〕25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确保解决现有装卸平台密封性、环形沟设置等环境问题。严格沥青、废矿物油等原材料进厂前的质量和成分检测,禁止含重金属、含氯元素以及不符合企业采购控制指标的沥青、废矿物油进厂。

(二)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方案,科学施工,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要求做好原储罐区及装卸平台的拆除工作和安全处置工作,防止二次污染。原管道设备等采用蒸汽吹扫干净后拆除,吹扫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收集接入现有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含油废液经妥善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储罐、废管道经拆除产生的废铁作为废旧金属,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置。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依托现有设施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边界围挡、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土石等易产尘物料密闭运输。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和完善各新建生产设备和改造工程废气集排气系统。采取密闭输送、密闭生产,废水处理站加盖,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运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废水处理站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罐区、装卸平台、危废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减压脱水塔、汽提塔不凝气、燃烧废气经加热炉焚烧处理达标后,由26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罐区沥青废气经集气系统+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以上3处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加热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

(四)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完善项目区雨污管网。项目产生的油水分离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等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规模:15吨/天,处理工艺:隔油+气浮+生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岳阳广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岳阳广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进一步达标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生产装置区、罐区、废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和地下污水管网等区域的防腐、防渗、防漏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六)噪声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各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对真空泵、物料泵、冷却塔、脱水塔、汽提塔、加热炉等噪声产生设施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七)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渣及废液、废水处理浮油、浮渣、污泥、废活性炭、电捕焦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含油木屑、清罐油泥、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

(八)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计划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设备设施巡检维护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预警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罐区围堰、生产区截水沟等配套设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化工产业园、云溪区等应急预案的应急联动,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九)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2t/a、NH3-N≤0.1t/a、SO2≤0.6t/a、NOx≤3.0t/a、VOCs≤3.6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