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筑工科技(汨罗)有限公司三一汨罗PC装备产业园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08-1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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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三一筑工科技(汨罗)有限公司三一汨罗PC装备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万家丽路东侧、殿堂路西侧、孙家路北侧地块

建设单位

三一筑工科技(汨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三一汨罗PC装备产业园项目选址于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万家丽路东侧、殿堂路西侧、孙家路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230111m2,总建筑面积127331.12m2,总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1940万元,占总投资的1.94%。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生产厂房(建筑面积45235.4m2)、2#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9044.4m2)用于布置综合装备生产线,产品包括SPCE、SACE、SSRE、移动破碎/筛分设备及模具/模板;3#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3705.42m2)用于布置布置1条PC构件生产线;搅拌站及动力中心5069.79m2用于布置2条并行的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综合站房392.84m2、综合楼7043.71m2、1#倒班楼8343.36m2、2#倒班楼8343.36m2、门卫室75.84m2);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主要原辅料及生产工艺为:1、以骨料(砂、石)、粉料(水泥、粉煤灰)、聚羧酸减水剂和水等为主要原辅料,按照一定比例经原辅材料入库、称量、骨料输送、搅拌、混凝土卸料等工序最终得到产品混凝土(C15~C50)40万m3/a;2、以厂区内搅拌站生产线所生产的混凝土、钢筋、辅助件、混凝土脱模剂为主要原辅料,单体移动的模台为生产单元,经模具涂油划线、组装边模及辅件、钢筋网安装、布料振捣、拉毛、堆垛、蒸养、脱模等工序最终得到产品PC构件5万m3/a;3、以钢材、低贝钢丸、底面合一漆(9002A油性深灰色、9002A标准版(白色)、9002A油性三一红)、碳钢焊丝、稀释剂、固化剂为主要原辅料,经下料、成型(折弯)、机加工(铣、镗、钻、车)、焊接、涂装(喷砂、前处理工序、预热、喷漆、烘干、自然冷却、涂装下件、)、装配、调试、包装等工序最终得到产品SPCE(生产线装备)80条/a、SACE(生产线装备)40条/a、移动破碎/筛分设备200台/年、SSRE100套/a、模具/模板100套/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定期洒水,工地边界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对建筑材料进行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洗车平台,封闭车辆运输或车斗苫布遮盖,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使用商品混凝土,裸露地面覆盖,植被绿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加强通;使用环保型建筑装修材料,以减少装修废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的布局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取全封闭、喷淋抑尘、粉料罐仓及搅拌机均配备布袋除尘器,设置自带布袋吸尘装置,配备滤筒除尘器,密闭作业,使用密闭式罐车运输及轻质柴油等措施,加强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废气收集及厂区通风,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污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项目蒸养蒸汽发生器废气颗粒物、SO2、NOx通过18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下料抛丸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焊接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大件喷砂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大件除油蒸汽发生器废气颗粒物、SO2、NOx通过18m高排气筒(5#)达标排放;前处理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6#)达标排放;大件预热热风炉废气颗粒物、SO2、NOx通过18m高排气筒(7#)达标排放;喷漆烘干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苯系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8#)达标排放;大件烘干热风炉废气颗粒物、SO2、NOx通过18m高排气筒(9#)达标排放;中小件除油蒸汽发生器废气颗粒物、SO2、NOx通过18m高排气筒(10#)达标排放;中小件预热热风炉废气颗粒物、SO2、NOx通过18m高排气筒(11#)达标排放;中小件烘干热风炉废气颗粒物、SO2、NOx通过18m高排气筒(12#)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处理后经排烟管引至屋顶排放。热风炉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喷漆烘干废气VOCs、二甲苯、苯系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污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乘用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限值;柴油发电机废气及喷漆烘干、下料抛丸、焊接、大件喷砂、前处理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白沙河;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废水和PC构件生产废水,一并排入搅拌站房内废水处理系统(1套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混凝土生产工艺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设雨污管道,对厂区道路、空闲场地等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做好一般固废暂存间、联合厂房地面、搅拌站房地面、柴油储罐区、油漆存放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清水池等区域的硬化、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防治工作。采用低噪高效设备,并设隔声、减震设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厂区管理;做好生产区的吸音封闭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沾染危险废物的金属碎屑、废切削液、废润滑脂、沾有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沾有危险废物的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漆渣、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灰、废弃的混凝土、泥渣、废砂石料、清模废渣、废钢筋边角料、废钢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到的金属粉尘、除尘器收集到的焊尘、废布袋、焊渣、废弃包装、打磨废砂纸等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暂存,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建筑材料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和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你公司核定的总量指标为:SO2≤0.5t/a;NOx≤4.2t/a;VOCS≤3.7t/a;CODCr≤0.6t/a;NH3-N≤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