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锦湘豫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0吨/年环保氯化石蜡、30000吨/年次氯酸钠消毒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08-10 09:28
浏览量:1 | | | |

关于湖南锦湘豫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0吨/年环保氯化石蜡、30000吨/年次氯酸钠消毒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2年8月10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锦湘豫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0吨/年环保氯化石蜡、30000吨/年次氯酸钠消毒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锦湘豫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0吨/年环保氯化石蜡、30000吨/年次氯酸钠消毒水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的调扩区(化工新材料园区)

建设单位

湖南锦湘豫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26104.08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新建生产车间1栋(含8条氯化石蜡生产线)和室外设备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备件库等;储运工程:液氯仓库、室外设备区、包装及成品库和罐区二个(设2个次氯酸钠储罐,2个烧碱(30%氢氧化钠溶液)储罐,5个盐酸储罐,6个液蜡储罐,4个氯化石蜡储罐);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供热工程、办公楼等;环保工程:配套建设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初期雨水池和化粪池)、噪声防治、固废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堆棚)、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事故应急池、地下水监控井)等。供热蒸汽依托园区。主要原辅材料为:液体石蜡、液氯、氢氧化钠(30%)、稳定剂(乙二醇二缩水甘油醚)等。产品方案为:年产氯化石蜡(氯化石蜡-52)40000吨(即环保氯化石蜡和高粘氯化石蜡),副产次氯酸钠消毒水30000吨/年、31%盐酸68500吨/年。项目已取得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临发改备案〔2021〕96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做好原岳阳市神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停产拆迁工作,原岳阳市神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未停产前,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二)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科学施工。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依托当地已有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土石等易产尘物料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工艺废气(氯化反应废气和吹脱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降膜吸收塔+三级填料吸收塔”处理后再与盐酸罐区呼吸废气一并经“二级碱液吸收塔”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排放标准限值后,由25米高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后经专用烟道外排。加强项目日常监管,采用双回路电源,定期对设备、阀门、法兰、管路管线、机泵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强化密闭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要求。

(四)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管网并与园区管网做好对接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分别经收集沉淀处理和液氯汽化系统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收集均回用于盐酸制备。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排入滨江产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处理。如项目投产前园区与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未碰通,则须采用专用槽车将生活污水定期转运至滨江产业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生产车间、室外设备区、罐区、包装及成品库、液氯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危废暂存间和地下污水管网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避免由于泄漏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规范布置监测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做好定期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生产车间、室外设备区、罐区、包装及成品库、液氯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危废暂存间库和污水、事故水管网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对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等采取泄漏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土壤保护目标跟踪监测,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空压机、风机、各类泵等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八)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根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LED灯管、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九)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探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车间内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和罐区配套设施等,做好仓储存量控制和温度压力控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十)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36t/a,项目VOCS总量等量削减替代来源为搬迁前的岳阳市神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