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己内酰胺资源综合利用、4万吨/年脂肪胺、2万吨/年环保型有机溶剂、10.5万吨/年醋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2年6月10日,我局拟批准《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己内酰胺资源综合利用、4万吨/年脂肪胺、2万吨/年环保型有机溶剂、10.5万吨/年醋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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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己内酰胺资源综合利用、4万吨/年脂肪胺、2万吨/年环保型有机溶剂、10.5万吨/年醋酸酯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盛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39013.92万元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新建己内酰胺资源综合利用、脂肪胺、环保型有机溶剂、醋酸酯生产装置。项目采用环己醇、液氨、丙酮、氢气、甲苯、乙苯、X油、氧化轻质油、皂化废碱液等为主要原料,主要通过氨化反应工序生产4万吨/年脂肪胺、通过加氢反应工序生产2万吨/年环保型有机溶剂、通过酯化反应工序生产10.5万吨/年醋酸酯项目、先通过脱氢或还原或酯化等反应工序,再通过脱轻、脱酮、脱醇等精制工序生产12万吨/年己内酰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2万吨/年己内酰胺资源综合利用、4万吨/年脂肪胺、2万吨/年环保型有机溶剂、10.5万吨/年醋酸酯生产线及配套建设相应储运、辅助、公用、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4万吨脂肪胺系列产品、2万吨环保型有机溶剂系列产品、10.5万吨醋酸酯系列产品、12万吨己内酰胺资源综合利用系列产品,同时副产烷烃溶剂、化工杂醇油、氯化钠和20%氨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 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科学施工。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无法回用的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内移动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土石等易产尘物料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制冷剂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装置产生的含氨废气先经“三级氨吸收”处理,再与罐区废气和三效蒸发器不凝气以及经冷凝后的其他工艺产生的不凝气(不含卤素废气)一并收集经“RTO”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表6后,由25米高1#排气筒外排;实验室废气、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天津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后,分别通过四根15m高排气筒(2#、4#、5#、6#)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表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米高3#排气筒外排;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装置工艺废气中含卤素废气经“二级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表6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米高7#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要求后,由专用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装置、阀门、法兰、管路管线、机泵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切实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挥发逸散。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相关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好厂区雨污管网并与园区管网做好对接工作。项目生产产生的各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巴陵石化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巴陵石化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达标处理。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装置区、罐区、仓库和地下污水管网等区域的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风机、泵等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根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酸、釜残、废矿物油和实验室废试剂等危险废物经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旧设备和RTO蓄热体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化污泥经收集后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和罐区配套设施等,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项目建成后,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0t/a、氨氮≤0.2t/a、VOCS≤13.2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