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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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市山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升环氧胶粘剂及脂环胺固化剂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整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岳阳市山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山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现已建设有6000t/a环氧胶粘剂项目、年产1000吨低粘度环氧树脂和年产1000吨环氧胶泥生产装置。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中表4.2.9 <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规定:厂房(生产设施)与甲类物品仓库(库棚)或堆场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5m,岳阳市山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对厂房、仓库等进行改建,以满足安全间距要求,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主要建设内容为:甲类厂房、甲类仓库以及部分配套环保设施,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现有环境问题。 2、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设置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影响;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处置;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切实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应采取密闭生产装置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厂界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有机废气、含尘废气经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TVOC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1胶粘剂制造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1#)达标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TVOC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1胶粘剂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4、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汇集,满足云溪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汇入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安全。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强化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对各类风机、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有机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t/a,氨氮≤0.1t/a,VOCs≤0.9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