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扩建3000t/a硫化氢湿法制酸装置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03-1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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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扩建3000t/a硫化氢湿法制酸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炼油部厂区内空地

建设单位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现有硫酸装置无法满足上游炼油装置的酸性气体处理需求,拟在炼油部厂区内空地新建一套3000t/a湿法制酸装置,项目占地面积480m2,总投资2759.18万元。项目利用上游炼油装置产生的酸性尾气,通过焚烧、转化、冷凝等工序生产96.5%(wt)硫酸3000t/a;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规模为3000t/a的硫化氢湿法制酸装置及其配套的配管及仪表,其余辅助、公用、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炼油部制酸装置总产能达到5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合格油品,减少运输车辆和燃油动力机械尾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


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期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切实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完善厂区雨污管网,确保项目区废水得到有效收集。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处理,满足巴陵石化云溪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巴陵石化云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装置区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应采取密闭生产装置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限值,其他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艺尾气经处理,二氧化硫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泵、各类风机等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催化剂、废碱液、酸泥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事故应急设施的建设,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1t/a,NH3-N≤0.1t/a,SO2≤1.4t/a,由巴陵石化内部调控,无需另外申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