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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树脂部离子膜烧碱装置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第四期) |
建设地点 |
云溪区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树脂部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8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77%。主要原辅材料为:原盐、烧碱、盐酸、纯碱、硫酸、亚硫酸钠等。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将85kt/a离子膜烧碱装置原有的A、C、D电解槽槽框升级改造为高密度极距自然循环单元槽;②淘汰原有盐水离子交换系统,新增一套(3个)与产能配套的盐水离子交换系统,配套新增相关管线、仪表、电气等设备;③改造现有废水处理系统,新增1台周转罐、1台水泵及1台回收盐水泵,新增在线PH监测仪等配套仪表等,将自然循环技术离子膜烧碱装置产能提升至91.6kt/a,产品种类保持不变,其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树脂部现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使用机械性能良好和合格油品,有效减少运输车和燃油动力机械尾气;规范处置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应外运至有关部门规定场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厂区雨水和污水管网。离子膜烧碱装置产生的废水满足巴陵石化水务部云溪生化装置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巴陵石化水务部云溪生化装置进行集中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装置区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厂界氯、氯化氢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气液化不凝气经收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储罐呼吸口废气、洗滤水储罐呼吸口、氯气压缩机切换吹扫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盐酸合成炉氯化氢尾气经收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排放的Cl2、HCl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强化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对生产装置区等产生的噪音的地方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完善现有危废暂存间,废树脂、废机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工程作业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工程生态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