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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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展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再生铜基新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展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284772m2,总建筑面积57357m2,总投资104049.7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以阴极铜、废光亮紫铜为原料(其中阴极铜20万t/a、废光亮紫铜5万t/a,置换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废铜企业的5万t产能),年产25万t再生铜基新材料(包括低氧光亮铜杆15万t/a、裸铜线10万t/a)。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再生铜基新材料车间主厂房1栋、办公楼1栋、倒班宿舍1栋,并建设化验室、机械维修间、循环水泵站、压缩空气站、变电站、配电站、消防水泵站等配套用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科学施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二)本项目原材料不得含塑料、橡胶、油漆等杂质,不得利用危险废物或铅、砷含量高的废杂铜炼铜。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直接、冷却水、间接冷却水、初期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熔铸车间、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网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应采取密闭生产装置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他污染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熔铸废气经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大气污染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风机、生产设备及各种泵类等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完善现有危废暂存间,除尘系统收尘、机械维修废机油、废抹布、废乳化油、拉丝油、废无酸清洗液等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竖炉炉渣、浊循环水池、无酸清洗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初期雨水池沉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均回用于生产;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1吨/年;NOx≤16.0吨/年;Cd≤0.18公斤/年;Pb≤4.4公斤/年;As≤4.46公斤/年;VOCs≤0.8吨/年;CODcr≤0.3吨/年;氨氮≤0.1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