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市云溪区罗家坳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改造工程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12-2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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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罗家坳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云溪区陆城镇大田村罗家坳

建设单位

岳阳市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云溪区罗家坳垃圾填埋场位于云溪区陆城镇大田村罗家坳,2012年底投入使用,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134亩,原设计库容为59.04万m3,至2019年底实际剩余总库容为45.42万m3。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后,云溪区的生活垃圾均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岳阳市静脉产业园管理中心拟利用罗家坳垃圾填埋场的剩余库容建设罗家坳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改造工程,将岳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固化飞灰送至罗家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在近期稳定化后飞灰填埋量为50.4t/d(合1.84万t/a),远期为75.6t/d(合2.76万t/a),填埋预计可继续使用约20年左右(至2039年),项目总投资1393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填埋场垃圾平整压实工程、填埋场导气与渗滤液导流改造工程、边坡破损老化防渗膜层修补工程、填埋场覆压分隔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工程等。项目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施工并开始填埋飞灰,本次属于补办环评手续。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设计文件及批复,确定填埋场为垂直分区填埋的改造方案,垂直分区填埋方案对现有垃圾填埋场垃圾进行覆盖分隔,下层为生活垃圾,上层填埋飞灰,环评对填埋场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建筑方面的稳定性、安全性不负责,直接使用其审查合格的结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飞灰固化物进入填埋场必须携带每批次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经固化后的飞灰浸出液必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固化飞灰入场要求,才可进入本飞灰填埋场。严禁未固化的飞灰直接进入填埋场。

2、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填埋区及边坡、废水收集处理区等区域的防渗处理,确保防渗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地下水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取保地下水安全。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水导排系统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渗滤液、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经专用管道排入云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4、落实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进行运输,对填埋区及时进行压实、覆盖和洒水,对道路等区域及时清扫等控制扬尘。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限值。

5、加强二次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控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水使用密闭槽罐车运送至岳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6、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防范溃坝风险,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