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渣油管式液相FITS加氢侧线项目(1000吨/年试验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12-0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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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渣油管式液相FITS加氢侧线项目(1000吨/年试验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11217日,我局拟批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渣油管式液相FITS加氢侧线项目(1000吨/年试验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渣油管式液相FITS加氢侧线项目(1000吨/年试验装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2078.64万元(环保投资约25万元)新建中试装置渣油管式液相FITS加氢侧线项目(1000吨/年试验装置),项目位于17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区内,项目原料来源和产品去向均依托该渣油加氢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新建1000t/aFITS加氢侧线试验装置;其他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处理等环保工程均依托公司现有。项目不新增员工,不设食宿。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原料油、氢气、瓷球、硫化剂和各类催化剂,其中原料油、氢气均由现有17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接入,原料油不新增规模,为减压渣油、直馏重蜡油、焦化蜡油的混合油。项目于2018年5月已完成前期小试实验并通过了总部评议。渣油加氢中试工艺路线为固定床加氢工艺,FITS加氢工艺在反应器入口进行高效油气混合,反应物料自下向上流经催化剂床层,氢气通过微纳米设备的微孔分散后,高度分散到原料油当中,预热器以电为能源,混氢器采用FITS加氢技术。试验装置未单独设置物料分离器,渣油加氢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和氨混在产品物料中,回到170万吨/年热低压分离器中进行气液分离,废气再进入后续的脱硫脱氨处理。项目建成后可为该渣油加氢处理工艺后期进行工业化、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为工业侧线试验,试验期限不得超过3年(自建成运行之日起计)。项目不得超过中试规模进行生产,侧线试验完成后,该试验装置须停止使用。试验期满,如成功转型进行规模生产,须另行办理环评报批;

(二)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科学施工,避免对现有装置产生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场达标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覆盖等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建筑垃圾收集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建装置区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与现有装置区做好对接工作。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项目场地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由17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的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达标处理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设备、装置区地面和地下污水管网等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五)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原料油均由密闭管道输送。各安全阀及装置停开工时产生的放空含烃气体,经收集后进入长岭分公司现火炬系统进行回收及处理,本项目不另设气柜,依托长岭分公司现有气柜。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27822-2019)附录A标准要求厂界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六)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生产装置区等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七)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台账。废催化剂经收集后依托长岭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房暂存,与公司其他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妥善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瓷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

(八)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泄漏检测仪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九)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0.2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