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废矿物油、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回收扩建项目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12-1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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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船舶废矿物油、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回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东洞庭湖扁山至城陵矶三江口断面

建设单位

岳阳县源成残油垃圾接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投资18227.05万元,总用地面积10890.58m2,其中新增3203.39m2。扩建后规模10000m3/d,其中提标5000m3/d,扩建5000m3/d,拟采用“化学沉淀+电化学”工艺。重金属污染物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Ni、Cu、Zn等其它第二类污染物执行“表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外排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核定的收集范围进行收集,不得擅自扩大收集范围。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船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收集其他船舶的生活污水一同暂存生活污水暂存舱内,在码头将生活污水卸载至专用生活污水罐车中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油舱管理,规范作用,船用柴油机产生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废矿物油收集和暂存过程采全密闭、负压操作等方式,加强对泵、阀门、法兰等泄露检查和控制,确保油舱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应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并规范建立废矿物油收集转运台账,船舶航行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收集其他船舶的废矿物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不得擅自处置;船舶生活垃圾交由城陵矶新港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理。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船舶发动机、自吸泵均设置在船舱内部,对船舶发动机、自吸泵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用采取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航道两侧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航线区域的岸线陆域环境敏感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6、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规范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环境分线管理,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并落实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天气预警、长江汛期、大风暴雨等天气须泊港规避,不得开展收集作业,配备好定位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做好船舶废矿物油油舱和生活污水舱等处的防渗防漏措施,加强各管线阀门等设施维护管理,配备好各类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避免跑、冒、滴、漏,防止发生泄露污染东洞庭湖、长江水质,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