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万吨/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造纸污泥、河湖底泥掺烧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09-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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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38 万吨/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造纸污泥、河湖底泥掺烧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南湖新区

建设单位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8000万元,依托现有一、二、三期六套燃煤锅炉机组,建设38 万吨/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造纸污泥、河湖底泥掺烧处理系统建设项目(覆盖现有3.6万吨/年污泥处理量)。本项目所有掺烧污泥均为一般固废,最大掺烧比例为8%,掺烧量为3800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两套 350 t/d 污泥干燥碳化输送一体化处理系统、一条 80m 输送皮带、三套磨煤机上料系统、建设 2 个 500m3湿污泥储仓、3个300m3湿污泥储仓及配套炉烟管线、储仓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等,其他公用工程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现有环境问题;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污泥种类、来源、最大掺烧比例进行掺烧,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规模。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锅炉排污、脱硫废水进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回用于灰场防尘、干灰调湿以及厂区绿化等;冲洗用水与湿污泥一起干燥炭化处理后送入炉膛焚烧处理,所产生的蒸汽与烟气一起排大气。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完善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重点防渗区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烟气经处理,二噁英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通过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三期工程高烟囱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依法开展固体废物的安全暂存、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托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系统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修编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