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港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漕溪港)二期工程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04-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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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港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漕溪港)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湘阴县

建设单位

湖南漕溪港物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漕溪港物流有限公司岳阳港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漕溪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5月取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1]141号),因2015年7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对岳阳港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二期工程技术标准及岸线使用有关意见的复函》(湘发改函[2015]205号)文,将新建的多用途泊位和件杂货泊位技术标准由1000吨级(兼顾2000吨级)调整为2000吨级(兼顾3000吨级),属于《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需要重新报批。根据你公司提供的环评文件及其他资料,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漕溪港)二期工程位于湘阴县湘江大桥下游约600米的湘江右岸(紧接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一期工程),总投资13418万元,建设2个2000吨级(兼顾3000吨级)泊位码头,采用高桩框架直立式结构,岸线长度为200m,每个泊位各100m,上游为多用途泊位,紧邻一期工程,下游为件杂货泊位,码头平台顶面标高36.5m,平台宽度32.6m,主要负责对件杂货物(集装箱、钢材等)的进出口作业,年通过量为67万吨。码头平台后方依次为货物装卸码头、件杂货堆场区、辅助建筑区停车坪、维修间和公休间等,生活区依托一期工程现有生活设施,位于进港主干道下游侧,各项工程均已建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加强进出场区交通管理,保证路面清洁,码头作业区和道路洒水降尘,减少运输车辆、船舶燃油废气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扬尘,确保码头场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港区区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初期雨水、作业区冲洗废水、码头员工生活污水、到港船舶废水(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根据分区防控原则,做好码头区域污水管网密封防腐和污水处理各类池体等场所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发生渗漏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三)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运营,到港船舶禁止鸣笛,加强各类机械设施、车辆的维修保养,对起重机等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重点落实防船舶溢油泄漏等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充分利用港区内已有的风险防范设备、设施,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海事等部门应急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