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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吨再生铜(阳极板、铜锭)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炯铜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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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炯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原汨罗市金丰铜材有限公司厂区、车间和设备,拟建设年产6万吨再生铜(阳极板、铜锭)改扩建项目。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在原汩罗市金丰铜材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再生铜产品扩建技改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利用高品位废杂铜为原辅材料,通过预处理、熔炼、还原打渣以及浇铸、冷却成型等工序,生产阳极板20000吨/年,粗铜(铜锭)40000吨/年,总产能合计600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拆除现有再生铜生产线(规模为4.2万吨)以及铜线坯(再生铜的深加工)生产线(规模为2万吨),拆除现有生产车间,新建一栋生产车间,一栋原料仓库,新上阳极板、铜锭生产线(3台熔炼炉,2用1备,规模为6万吨),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原料废杂铜中不得含有塑料、橡胶、油漆等杂质,不得利用危险废物炼铜。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产品冷却水、烟气间接冷却水、初期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废熔炼区、浇铸区、危废暂存间、渣堆场、生产废水循环沉淀池、初期雨水循环水池、厂区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应采取密闭生产装置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熔炼废气经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大气污染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屋顶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风机、生产设备及各种泵类等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完善现有危废暂存间,收尘渣、污泥沉渣、废润滑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阳极炉渣集中收集,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雨水沉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6吨/年;NOx≤4.7吨/年;Cd≤0.11公斤/年;Pb≤2.46公斤/年;As≤0.11公斤/年;CODcr≤0.2吨/年,氨氮≤0.1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