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吨/年加氢催化剂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04-0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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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500吨/年加氢催化剂项目

建设地点

云溪区

建设单位

岳阳鑫达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水天净化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鑫达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巴陵石化公司工业区内,是巴陵石化公司改制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氯化锂、TNP、二氯二茂钛。为解决巴陵石化公司SEPS装置催化剂原料不足的问题,拟投资505万元在厂区现有厂房内建设500吨/年加氢催化剂项目,项目利用异辛酸、30%液碱、硝酸镍、环己烷为原料,通过皂化、成盐、精制、镍液处理等工序生产加氢催化剂异辛酸镍500吨/年、氢氧化镍1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500吨/年加氢催化剂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储运工程,其他公用、辅助、储运设施依托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现有环境问题。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含镍废水、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巴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给排水事业部云溪生化处理车间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排水事业部生化处理车间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物料输送管道、污水收集池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造成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放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巴陵公司总管,排至巴陵公司火炬系统燃烧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废有机溶液、釜沉渣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注重收集、运输、储存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