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汨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试点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01-1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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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原汨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试点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汨罗市

建设单位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原汨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汨罗市城区友谊河西侧,该简易填埋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投入使用,2009年开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改为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2019年停止使用。为解决现有环境问题,你单位拟投资5500万元实施原汨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试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迎宾路地块及友阿悦玺地块内垃圾堆体清挖回填等工作,垃圾清运回填总量154491m3,挡土墙总长度约623m,其中片石挡墙70m,混凝土扶壁式挡墙407m,旋挖桩悬臂支护挡土墙146m;并对垃圾堆体进行垂直防渗及水平防渗,水平防渗工程面积20922m2;在迎宾路西侧地块设置渗滤液收集系统以及填埋气收集焚烧系统,封场面积23847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填埋库区垃圾堆体整形、渗滤液导流与截洪沟等开挖、垂直防渗系统施工,填埋气体导排收集的污染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对环境影响,将工程扰民减小到最低限度。及时恢复地面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调节池加盖密闭膜,填埋场气体燃烧装置配备氧气、甲烷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填埋气火炬燃烧稳定运行,确保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大风天气作业,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避免沿途洒漏,减少对环境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好渗滤液的收集与处理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原则完善库区周边截洪沟建设;对调节池进行加盖密封处理;渗滤液经调节池收集后,定期送汨罗市新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填埋区、污水池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定期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的施工作业设备,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科学制定渗滤液槽车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运输时间、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在午间、夜间休息时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加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垃圾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建设;渗滤液收集池清池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定期送汨罗市新桥垃圾填埋场回灌井回灌。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监控,组织专人负责废气收集或处理系统,渗滤液收集或处理系统,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事故环境应急措施,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工程后期环境管理。工程完工后,应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