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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10万吨/年废铜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汨罗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森阳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市场需求及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湖南省森阳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原10万吨阳极铜、粗铜(铜锭)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新增用地,变更后平面布局与变更前一致基本不变,产品方案由变更前的粗铜(铜锭)50000t/a,阳极板50000t/a,变更为粗铜(铜锭)30000t/a,阳极板50000t/a,冰铜20000t/a,总产能保持100000t/a不变。本次变更新增破碎机,原辅材料新增外购熔炼炉渣、碳精,废气处理设备现有的碱液喷淋塔变更为钠碱湿法二级脱硫,20m高烟囱变更为40m高。生产工艺为预处理、熔炼、还原打渣以及浇铸、冷却成型,其他辅助、公用工程为依托厂区现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厂区现有环境问题。本项目原料废杂铜中不得含塑料、橡胶、油漆等杂质,不得利用危险废物炼铜。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厂进行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区、生产循环水收集池、厂区污水管道、初期雨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风机、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大气污染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企业边界排放限值;熔炼废气经处理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要求后通过40m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后,通过屋顶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风机、生产设备及各种泵类等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收尘渣、沉渣、废润滑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阳极炉渣等收集后回用于富氧侧吹炉;雨水沉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9t/a、NOx≤12.3t/a、Cd≤0.114Kg/a、Pb≤13.4Kg/a、As≤0.188Kg/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