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聂市镇污水处理厂(三片区六站点共1200m3/d)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11-2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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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湘市聂市镇污水处理厂(三片区六站点共1200m3/d)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11月20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聂市镇污水处理厂(三片区六站点共1200m3/d)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湘市聂市镇污水处理厂(三片区六站点共1200m3/d)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临湘市聂市镇沿河社区、源潭社区和乘岭社区

建设单位

临湘市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及桃林河流域特色小镇建设指挥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衡宇数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服务范围为聂市镇镇区,污水处理工艺均为AOO工艺,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沿河社区和源潭社区3个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尾水排至五一港和农灌渠,乘岭社区3个污水处理站点均不设排污口,尾水经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或自然消纳。项目总投资4997.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8.5 亩(含预留二期工程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河社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500m3/d、远期800m3/d),提升泵站1座(50m3/d),配套污水管网21116m;源潭社区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每个站点200m3/d),提升泵站2座(100m3/d、25m3/d),配套污水管网25917m;乘岭社区:新建污水处理站3座(每个站点100m3/d),提升泵站1座(50m3/d),管网11691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扬尘、噪声等防治措施,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及时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站区雨污管网。按规范要求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根据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结论,同意项目在五一港、农灌渠设置入河排污口,沿河社区的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五一港,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9'25.24",北纬2934'44.39";源潭社区的长源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农灌渠,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9'54.69",北纬2938'31.22";源潭社区的源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农灌渠,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0'10.7",北纬2937'58.1",排放方式均为管道。乘岭社区的聂市镇马垅污水处理厂、乘岭污水处理西厂和乘岭污水处理东厂3个污水处理厂不设排污口,尾水经处理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或自然消纳。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站内污水管网及集镇污水管网密封防腐和各类池体及栅渣、污泥暂存等场所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发生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运营后,定期跟踪监测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情况。

(四)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平面布局,加强厂区厂界绿化工作,项目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采取投加除臭药剂、及时清运栅渣、污泥等措施,确保厂界废气排放最高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泵、回流泵和鼓风机等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固体废物暂存、转运、处理全过程管理台帐。鉴于项目未设污泥处理系统,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专用槽车运至临湘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落实好污泥转移联单制,杜绝污泥运输造成二次污染。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沉渣、栅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环境监测制度及台帐,加强各风险防范措施并组织演练,做好电源供应保障,关键设备设置备用,防止废水事故性风险排放,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不予分配总量指标,污水处理站总量控制按照达标排放进行管理(COD≤21.9吨/年、氨氮≤2.2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