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乐庭家居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套家具家居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7月2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乐庭家居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套家具家居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乐庭家居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套家具家居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羊楼司竹木家居创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乐庭家居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占地面积13175㎡,总建筑面积3293.75㎡。项目以实木(不带皮)、面漆、底漆、稀释剂、白乳胶等为原辅材料,经木工加工(开料、平刨、压刨、拼板、弯料、锣机、出榫、打眼、补灰、砂光、贴皮、选料、安装、打白身、质检)、涂装加工(泡封闭、补灰、打封闭、涂装底、打油磨、喷稀油、清油磨、喷面油、质检)、包装等工序生产等各类家具家居制品。项目年使用油漆及稀释剂9.5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共有4层。一层分为两个区域,第一区域800m2为原材料储存区,第二区域2500m2,设一条木工加工生产线。厂房二层布置600m2的展厅,其余部分作为仓储区域。厂房三层为产品白胚组装区域及半成品暂存区域。厂房四层为涂装生产区域,安装三条涂装生产线:UV自动静电涂装线一条约400m2、无尘喷漆面油房一间600m2、无尘循环打磨线一条约600m2。项目无电镀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项目原辅材料的准入条件,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漆、稀释剂等原料。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施工扰民。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车间现场管理,做好粉尘及废气收集工作,规范建设各粉尘及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除尘系统和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各两套),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相关标准限值。机加工、打磨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经中央除尘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按规定引至楼顶排气筒外排(离地27米高);项目采用无气喷漆工艺,喷漆及烘干产生的喷漆废气等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相关标准限值后,按规定引至楼顶排气筒外排(离地30米高)。 (四)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洗涤塔循环水池更换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厂内生活污水依托创业园内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羊楼司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做好循环水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及油漆等原材料储存场所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发生下渗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项目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机加工、打磨等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间,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暂存、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废矿物油、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和洗涤塔循环水池更换废水经妥善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木料、除尘器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制定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设置粉尘报警及紧急喷淋装置,储备好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做好运营期监测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