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新开镇明桂木艺加工厂年产10000米木质扶手、扶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5月13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县新开镇明桂木艺加工厂年产10000米木质扶手、扶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县新开镇明桂木艺加工厂年产10000米木质扶手、扶梯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新开镇马店村团山组101号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新开镇明桂木艺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顺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租赁湖南新马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原有的生产厂房,总占地面积15667㎡,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组成内容有:主体工程:木工加工区、半成品加工区、喷漆房;辅助及储运工程:办公区、原材料堆放区、半成品暂存区、油漆储存区、成品区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废气及粉尘处理设施、化粪池、隔油池和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项目以外购已烘干的半成品板材和水性漆底漆、水性漆面漆、白乳胶、原子灰等为原辅材料,经开料、打磨、补灰、铣型、底漆、打磨、面漆、烘干、组装加工成各种规格的木质扶手、扶梯。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区现场管理,做好粉尘及有机废气收集工作,喷漆房保持密闭负压,规范建设废气处理系统,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木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1#)外排;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2#)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后,引至楼顶外排。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雨污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作农肥,不外排。根据分区防控原则,做好循环水池等废水处理设施等场所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发生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铣床、精密裁板锯、空压机和钻床等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间,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帐,落实转移联单制。废活性炭、漆渣、水帘废水、水性漆桶、废胶壶、含漆抹布、手套及劳保用品经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废砂纸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及时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 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定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储备好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六)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