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5-0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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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5月6日,我局拟批准《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云溪区滨江村王家组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交投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8年6月8日获得我局批复(岳环评〔2018〕49号)。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及文件要求,对项目申请如下变更:⑴实施主体由岳阳市水务局变更为岳阳市交投物资储运有限公司;⑵防尘网的高度变更:防洪大堤一侧(西侧)防尘网的高度从原环评中的16m变更为6m,其他侧(东侧、南侧和北侧)的防尘网高度维持16m高度不变;;⑶取消原有的钢结构顶棚,在区域内设置喷淋装置用于除尘。项目建成后堆场面积为25538m2,比原来减少2367m2,最大堆存能力为14.07万吨。项目总用地面积7600m2不变,总投资8313.3万元不变。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变,给排水、物资储备仓库、员工食宿等其他设施均依托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岳阳仓库项目。项目不含趸船、码头等涉水工程。堆场仅用于砂石料的入场、堆存、装载转运,不涉及其它散货堆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按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平面布局要求,做好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设施的合理调整。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场区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堆场的截排水工作,规范配套设置围堰,车辆冲洗不在本项目范围内进行。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堆场场地周边绿化使用,严禁外排长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依托仓库项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方可外排入雨水管网。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堆场设置防尘网、围堰,堆场、皮带机配套雾泡机、水喷淋设施,严格做好定期喷淋降尘和运输车辆进出、装卸管理工作,确保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场内车辆通行管理,进出车辆限速、禁鸣,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做好场界绿化工作,确保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做好各类垃圾的收集处理工作,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各污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项目各污防设施正常运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制订并落实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配备相关应急处置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尤其是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