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富源饲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米糠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4月30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富源饲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米糠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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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临湘市富源饲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米糠油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桃林镇长春村 |
建设单位 |
临湘市富源饲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42881;北纬:29.332647。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04.5万元),占地面积24000m2,项目以米糠、6#溶剂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预处理(停产检修时)、筛分、制粒、烘干、浸出过滤、蒸脱、溶剂回收、糠粕加工等工序生产米糠毛油,同时副产糠粕。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米糠毛油5000吨,糠粕27762吨。现有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筛分车间、制粒车间、浸出过滤车间等;储运及辅助工程:原料仓、储存罐区、糠粕包装车间、成品车间、锅炉房、办公室、食堂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锅炉废气处理系统、车间粉尘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固体废物暂存间、应急事故池等。项目配套一台4t/h生物质锅炉,锅炉燃料使用成型生物质。项目现已基本建成,原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改造项目未批先建等行为进行了处罚(临环罚决字[2019]006号)。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和《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文件要求,现对项目进行整治和完善环保手续。主要整治内容有:新建沉渣收集池;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建应急事故池和防雨防溢设施;新建粉尘收集排放系统和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加高锅炉烟囱;改建食堂隔油池和食堂油烟处理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彻底解决现有环境问题。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设各废气收集、处理、排放设施,加强生产车间现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相关标准要求。筛选、制粒、烘干及谷壳送风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筛选、制粒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处理达标后由20m 高排气筒(1#)外排;生物质锅炉烟气经收集除尘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 35m高烟囱(2#)外排;冷凝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m 高排气筒(3#)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管网和各废水回用系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除尘水经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水经收集处理回用于锅炉除尘,不外排;目前项目设备清洗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施肥,不外排;待项目所在区域污水收集管网与临湘市桃林镇污水处理厂碰通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临湘市桃林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项目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震动筛、蒸脱机、冷却塔以及各类风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帐。落实转移联单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谷壳、锅炉炉灰、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尘等经收集综合利用,原材料包装物、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运营期监测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储备好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7t/a、NOx≤1.1t/a、VOCs≤1.5t/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