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海心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包装桶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4月29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海心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包装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市海心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包装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海心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蓝绿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27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湖南八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设置生产车间(共安装6条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原料及成品仓库、办公宿舍区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辅助工程依托湖南八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现有设施。项目以外购聚乙烯、聚丙烯、色母、抗静电剂、PE转运膜等为原料,经搅拌、注塑成型、检验修边、热转印、组装、检验等工序生产包装桶制品。产品方案为:年产包装桶300万套。项目原材料均为新料,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破碎机仅用于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的破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项目原辅材料准入条件,原料为外购新料,严禁使用再生料、废塑料及有毒材料作为生产原料。破碎机仅用于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的破碎。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搅拌、热转印及破碎工序设置为密闭,加强车间现场及污防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注塑、热转印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1#)外排;破碎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2#)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车间地面不拖洗,生产设备不需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冷却水塔、粉碎机和搅拌机等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帐,落实好转移联单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收集粉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废热转印膜、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并加强环境管理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管理等各类台帐,做好定期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危废暂存场所防渗防漏措施,储备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项目总量控制指标:VOCS≤0.5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