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公田祥润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12000 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4-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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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县公田祥润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12000 头生猪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4月20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县公田祥润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12000 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县公田祥润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12000 头生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公田镇甘田村赵家组

建设单位

岳阳县公田祥润屠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顺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中心坐标:北纬 29°10′6.32144″,东经 113°27′18.04863″,占地面积2800m2,建筑面积1028m2。投资280万元(环保投资118.7万元),屠宰能力为1.2万头/a,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生猪屠宰车间(含生猪屠宰生产线一条)待宰间、隔离间、急宰间等;辅助工程:冷库、非洲猪瘟化验室、办公综合楼、车辆消毒池、锅炉房等;公用工程:供电、给排水、供热等;环保工程:锅炉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雨污分流工程、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项目配套一台0.2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燃料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屠宰流程为:生猪检疫、喷淋清洗消毒、待宰、电麻、宰杀放血、烫毛褪毛、清洗、开膛、开边、内脏分解、清洗、复检盖章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工艺,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农肥;临时搅拌场和临时堆料场封闭设置,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尘,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场内雨污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待宰间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猪只尿污水。屠宰废水及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40m3/d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同时一并满足公田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标准后由厂区总排口经管网排入公田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鉴于公田镇污水处理厂现在尚未建成,项目在公田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正常运行前不得投入运营。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暂存间、屠宰间、排污管线、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区域的防渗、防漏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运营期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清理待宰间、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系统,定期喷洒消毒剂、除臭剂等,加强绿化,采取封闭式屠宰间、安装抽排风设施、污水处理站进行密闭加盖等措施,确保屠宰场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质,锅炉废气经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后,经20m高烟囱外排。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屠宰在车间内进行,对产生噪声的屠宰设备(提升机、抛毛机等)、锅炉、污水处理、水泵等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等行业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强化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工作,确保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及时规范处理屠宰废弃物(日产日清)和锅炉炉灰、沉淀池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猪和病死猪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七)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污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场内地面硬化防渗措施,修建围墙或截水沟,污水处理站规范配套建设应急事故池,贮备好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x≤0.1t/a、CODcr≤0.5t/a、NH3-N≤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