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1-14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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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1月14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变更

建设地点

湘阴县静河乡清湖村滨江路东侧

建设单位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7072.75万元建设了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工程,在治理修复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方案及环保设施依据详勘实际情况进行了部分修改变更,根据环评法要求,现就变更内容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具体变更内容主要如下:①柔性垂直防渗屏障平均深度由15m调整为12m;②垃圾渗滤液由通过填埋场底部5根混凝土管水平导出,变更为通过周边盲沟和导气井排出;③导气系统由被动控制变更为主动排导方式,填埋气体由通过导气井导出后排放,改为将填埋气体通过导气井抽排出来,再通过火炬燃烧后排放;④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由“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工艺变更为“预处理+两级DTRO”工艺,同时新增8t硫酸储罐(98%)1个;⑤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变更后,无生化污泥及纳滤浓液产生,仅产生反渗透浓液。反渗透浓液目前采用外运至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屈原分公司处理(2019年11月19日省环监局督查提出该应急处理方案),待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反渗透浓液运送至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⑥对2#污染扩散井和2#污染监视井位置进行调整。其余工程内容均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变更报告表提出的变更内容,做好各项污防措施的调整及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整治完成后,填埋场底部渗滤液全部妥善收集处理,保障场地周边环境安全。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填埋场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2008)中表2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渗滤液处理产生的反渗透浓液经收集池妥善收集后,外运至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屈原分公司处理,待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后,反渗透浓液送至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做好反渗透浓液转运全过程管理台帐。根据分区防控的原则,做好垃圾堆体周边防渗和渗滤液导排工作,落实好变更后的污水管网和各类池体等场所防渗、防漏工作。规范设置监测井,定期跟踪监测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设填埋气导排系统,填埋气体经导气石笼导出收集送火炬燃烧后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渗滤液处理站水泵噪声、填埋气抽气机等新增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更换的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妥善收集后,送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范建立废滤芯、废反渗透膜收集暂存管理台帐。

(六)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变更后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制度及台帐,做好各项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新增硫酸储罐设置围堰及配套应急设施,填埋气收集后及时送火炬燃烧,贮备好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三、余按原环评批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