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三卓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m3木方、0.65万吨木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0年1月10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三卓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m3木方、0.65万吨木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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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三卓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m3木方、0.65万吨木片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桃林镇旧李村新下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三卓木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地面积3333㎡。项目以外购原木为原料,经断料、带锯成方、木片加工、打包入库等工序进行简单粗加工。项目不涉及防腐、喷漆、胶合、热压、烘干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木材加工车间;储运及辅助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室、宿舍、厂内道路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暂存间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施工扰民。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分区,规范建设粉尘收集处理系统,采用湿式操作,加强车间现场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控制好锯切用水用量,确保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回用于周边菜地,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项目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带锯机、风机、削片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间,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及时清理各类固体废物,锯木屑、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运营期监测工作,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储备好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