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金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装饰线条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19年12月27日,我局拟批准《湖南省金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装饰线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金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装饰线条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新市镇新市街社区14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金鸿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在汨罗市新市镇新市街社区14组,租赁汨罗市锦鹏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及办公楼新建年产4000吨PVC装饰线条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220m2,建筑面积为3495m2,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线安装,设置破碎磨粉区、搅拌混料区、原辅材料储存区、挤出成型区、包覆区、成品区、办公生活区,冷却水循环系统,新建废气处理系统、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供电、给排水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以PVC树脂粉、钙粉、轻质钙粉、发泡调节剂、稳定剂、发泡剂、PE蜡、PVC膜、PVC胶等为主要原料,经搅拌混料、挤出成型、冷却成型、覆模、成品、破碎磨粉等工序生产PVC装饰线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原料为外购新料,严禁使用再生料、废塑料及有毒材料作为生产原料。项目不设废旧塑料清洗、破碎、造粒等废旧塑料预处理加工工序。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施工扰民。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分区,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生产车间保持密闭,加强车间现场及污防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挤出成型、包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破碎、磨粉、混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和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后,由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外排。 (四)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每季度一次)外排。项目生活污水和定期外排的循环废水经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磨粉机、破碎机、搅拌机和挤出成型机等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落实转移联单制度。PVC胶包装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规范处理;少量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储备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1吨/年,氨氮≤0.1吨/年,VOCS≤0.7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