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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LNG接收站(储备中心)项目工程(一期)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君山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改善城市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岳阳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拟投资1019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0万),选址于岳阳市君山区广兴洲镇(中心地理坐标:经度:29.581186、纬度:112.906654)实施岳阳LNG接收站(储备中心)项目。项目共分三期建设,本次环评内容为一期库区工程和码头工程两部分。输气管线和冷能利用工程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须另行环评。项目占地面积28.85hm2(含二期用地10.9公顷和厂外管廊用地约8450m2)。全站分为生产装置区、储罐区、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区、码头区、行政管理区。主要建设内容:库区工程包括一座50000m3的LNG储罐(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全容罐)和配套LNG气化设施(采用空温式和循环热水组合气化方案);码头工程为拟建2个8500m3LNG接卸泊位及1个工作船泊位,接卸泊位占用岸线长度322.1m,工作船泊位占用岸线长度56m。卸料采用4台单台能力为1000m3/h的卸料臂和2台能力为2000m3/h的气体返回臂;配套建设综合用房及管墩、助导航设施、港区道路、LNG装车区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有:照明设施和防雷系统、给排水、通信工程、化验室、空压站、氮气站和火炬系统等;环保工程有: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项目自制氮气采用PSA工艺。备用电源配套1台功率0.4kV,800kw的柴油发电机。供暖设置一台1.4MW(2t/h)燃气热水机组。项目消防工程依托君山消防中队。码头一期年吞吐量为50万吨/年。港区劳动定员共18人。项目共设置6用2备共8套装车位,具有47.5万吨LNG槽车分输转运能力。一期建设暂无外输管网,主要运营模式以“液进液出”为主,通过LNG槽车外运。港区设储存、汽车外运及气化返输功能。项目运行工艺流程:以来源于江苏启东、新奥舟山和宁波LNG接收站等周边接收站的液化天然气,经LNG船→LNG装卸臂→码头管线输至本站储罐,经调压计量后外输。主要经LNG槽车外运供应到下游用气单位和用户,极少部分经LNG气化外输和CNG外输。BOG处理采用直接压缩外输至天然气管网。项目不设取、弃土场,码头建设不需进行疏浚工程,不在现场设置搅拌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等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施工扰民。优化项目码头工程涉水施工工艺,选择合适施工方案和作业方式,港池开挖等作业选择枯水期进行,作业区设围堰,避免对长江水域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占地不设临时占地,依托第二三期用地作为一期临时施工营地和材料堆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施工机械船只安装油水分离器对机舱废水进行收集,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均不外排;项目在绿化区设临时堆渣场,表土经临时堆渣场后用于绿化。工程弃渣(土)和建筑垃圾由渣土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严禁倾倒在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项目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严禁物料露天堆放,施工区域和物料堆场设置围挡。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加强对施工扬尘产尘点的监控管理,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严格落实封闭式运输,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落实好临时降噪措施,在距工程较近的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作业设临时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确保项目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工程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河道梳理工作。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采用密闭装卸工艺等措施减少LNG无组织排放,确保站区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接收站正常运营储罐挥发的BOG经BOG系统收集处置后回用供气,不外排;规范建设火炬及放空系统,BOG总管超压排放的气体经火炬系统30米高排气筒外排;SCV气化器、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均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发电机使用时,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港区及站内区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进行接收处理;维修车间产生的机修含油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由专业泵车运至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经自建5m3/h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用水要求后,回用作站内绿化用水,不外排。 (四)噪声防治工作。船舶尽量避免夜间到港,到港船舶禁止鸣笛,加强到港船舶发动机的维护工作,发动机设置在隔离间并采取降噪措施;选用新型低噪声装卸臂等设备,加强各类机械设施的维修保养,对输送船泵、风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建立健全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在港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的规定。船舶垃圾由专业船舶接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并规范建立台帐。机修固废中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港池及连接水域产生的疏浚物严格按照海事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场要求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根据分区防控原则,做好站内污水管网密封防腐和污水处理各类池体等场所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发生渗漏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六)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输气管道和加气、储罐等设备和各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对港区船舶的航行、作业管理,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机制,常备安全消防用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采用DGPS定位系统,配备警戒船,配置各类报警设备等,制定并落实事故风险应急预案,规范建设事故收集系统,储备各类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加强LNG运输、装卸、贮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x≤0.2吨/年。 (八)项目位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根据《生态专题报告》结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体及鱼类、水禽、鸟类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大。你公司须认真落实《生态专题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运营后维护性疏浚严格按照《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JTS207-2012)和《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生态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九)在项目上游现有的谭子坑饮用水源取水口取得相关水利主管部门调整许可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