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福雅居集成墙板厂年产5600吨PVC集成墙板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10-2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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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福雅居集成墙板厂年产5600吨PVC集成墙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汨罗市

建设单位

汨罗市福雅居集成墙板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福雅居集成墙板厂位于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龙舟北路以东(湖南绿谷铝业有限公司内),于2017年投入生产,主要利用PVC树脂粉为原料生产PVC集成墙板。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建设单位拟将主要原材料由PVC树脂粉改为PVC再生塑料和PVC树脂粉,总投资150万元。该项目以PVC树脂粉、PVC再生塑料、碳酸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磨粉、混合、挤出、覆膜、切割、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PVC集成墙板56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房内新增破碎、磨粉设备调整厂区平面布局,配套完善相关环保设施,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他公用、环保、辅助工程依托厂区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原辅材料不得利用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不得从事废旧塑料清洗、造粒等废旧塑料预处理加工。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产品冷却水及设备冷却水经循环沉淀池后循环使用,按时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绿谷铝业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经李家河排入汨罗江。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车间、危废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露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泄露,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项目生产废气经处理,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管理、贮存和运输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0.7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