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乙酸异丙酯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10-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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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岳阳市交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5万吨/年乙酸异丙酯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

建设单位

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片区,拟在企业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建设5万吨/年乙酸异丙酯项目,项目总投资494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项目以乙酸、丙烯、丙酸、丙烷等为原料,通过水洗、脱盐、预热、反应、脱酸、精制等工序生产乙酸异丙酯50000吨/年、混合酯24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乙酸异丙酯生产装置、乙酸异丙酯产品储罐、丙烯原料储罐、危险废物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提升池,其它公用辅助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生活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应外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场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装卸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纳标准后,送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主要的声源设备离心机、泵、冷冻机组等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管理废树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9t/a、氨氮≤0.1t/a、VOCs≤6.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