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瑞森达橡塑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条橡胶传动带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8-2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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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瑞森达橡塑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条橡胶传动带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

建设单位

岳阳瑞森达橡塑工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瑞森达橡塑工业有限公司现位于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社区长江大堤管理委员会南院,建设有橡塑生产项目。由于公司自身发展及环保要求,拟将现有项目搬迁至湖南绿色化工产业园。项目利用天然胶、丁苯橡胶、氯丁橡胶、炭黑、棉粉短纤维、浸胶尼龙弹力布、聚酯线绳、硫化剂等为原料,通过密炼、浸胶、硫化、脱模、切割、打磨、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汽车V带、汽车多锲带、农机带等橡胶传动带1600万条/年。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倒班楼、监控楼、仓库,并配套相关辅助、公用、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企业搬迁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风险,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安全处置企业遗留固体废物,负责对原厂址进行风险评估与修复,及时将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各环节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篷布覆盖和设置防尘围挡等防尘措施;建筑材料设置专用仓库堆放,施工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排水体和管网;建筑垃圾交城市渣土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蒸汽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并满足云溪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工业园污水专用管道排入云溪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车间、污水处理池、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密炼工序废气经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硫化工序废气经处理,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后,,通过15m高P2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粉碎机、泵等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边角料、脱硫石膏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VOCs≤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