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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生活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汨罗市 |
建设单位 |
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拟在生活垃圾焚烧炉中掺烧生活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泥最大掺烧比例为4%,掺烧量7300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为可燃性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纺织品边角料、橡塑边角料、棉+合成革边角料,最大掺烧比例为16%,掺烧量为292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现有环境问题;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生活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来源、最大掺烧比例进行掺烧,生活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及2019年修改单相关要求,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规模。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总砷、总镍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标准要求,其它污染物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限值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完善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重点防渗区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焚烧炉尾气经处理,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后,经80m高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管理、贮存和运输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修编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