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白泥湖集镇黑臭水体污染整治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8-1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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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白泥湖集镇黑臭水体污染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汨湘阴县

建设单位

湘阴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白泥湖集镇黑臭水体污染整治项目选址在湘阴县石塘镇白湖新村,计划投资300万元,主要对白泥学内黑臭水塘进行全面治理。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塘清淤、生态恢复、活水工程、截污工程。黑臭水体整治面积约2903m2,雨水收集管网900m,水塘排水管10m、取水井蓄水池输水管15m、生活污水截流管网600m,化粪池清理和建设15座。建设项目符合《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可用作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的冲洗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用水,不外排;污泥干化尾水、水塘积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回排至周边农灌渠。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覆盖、洒水、设置围挡、加强施工机械车辆保养维护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污泥干化场尽量远离居民区,合理安排清淤时间,减少恶臭对周边居民和白泥湖中学、小学内师生的影响。

3、加强施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黑臭水体清淤过程需特别注意施工强度和幅度,禁止超挖,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避开雨季、连续阴雨天气或暴雨天气施工。在黑臭水体施工区域设置围挡、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黑臭水体,严密监控石塘镇备用取水井水质,降低施工造成地下水污染及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风险。

4、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必要时可设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和白泥湖中学、小学内师生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水塘内打捞垃圾等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淤污泥干化处理后合理利用;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石方弃渣等实现综合利用。

6、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