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镇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置试点项目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6-3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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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金龙镇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置试点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湘阴县

建设单位

湖南奇思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奇思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牛车咀、望东、朱家塅中间地段建设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置试点项目,试点期限为3年。项目拟通过热解气化工艺处理乡村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为5吨,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接受、贮存、上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烟气降温系统、点火及助燃空气系统、飞灰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并配套值班室等,同时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生活垃圾热解试点服务范围、试点设备、试点时间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扩大规模或延长试点时间。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篷布覆盖和设置防尘围挡等防尘措施;建筑材料设置专用仓库堆放,施工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排水体和管网;建筑垃圾交城市渣土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热解尾气洗涤含油废水经焦油沉淀池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热解尾气洗涤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旱作标准用作周边农田有机肥。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新建炉渣堆场、危险废物暂存区、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水池、渣料暂存区、垃圾贮坑、进料间、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达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解炉废气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要求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飞灰、废机油、焦油渣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炉渣收集后处理;生活垃圾交收集后回炉处理。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注重收集、运输、储存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总量控制指标: SO2≤0.2/a、NOx≤0.2t/a、Pb≤0.388k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