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森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吨DCHP(增塑剂)助剂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06-1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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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森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吨DCHP(增塑剂)助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

建设单位

岳阳森科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鑫创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森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市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内,现有年产DCHP 助剂400吨的能力,但现有工艺废水产生量大,废水预处理效果不佳,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为了满足环保达标排放要求,拟将产品的后处理工艺由原来的水洗变更为水洗+短程蒸馏过程,同时改变现有废水预处理工艺。本次技完成后,项目生产废水量将大大减少,废水浓度降低,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提高产品收率,减少原材料消耗,提升产品品质。技改内容包括:(1)生产工艺流程:新技术将减少现有工艺过程中的水洗次数和用水量,采用短程蒸馏技术对产品进行后处理,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作为产品直接销售,取消现有的干燥过程。(2)环保工程:现有污水工艺为沉淀处理池,污水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拟采用蒸馏+离子交换方法处理生产高浓废水;现有项目是采用二次粉碎和包装,技改工程拟将二次粉碎改为一次粉碎,取消原有的细粉工序,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尾端排放。其他公用、环保、辅助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以新带老”要求,解决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生产废水(工艺废水、蒸汽冷凝水、机械泵密封水、循环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车间、污水处理池、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粉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的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装置区生产废气经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粉碎机、泵等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桶等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反应残渣、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 ≤0.1t/a、VOCs≤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