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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溪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一期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云溪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云嘉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云嘉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拟投资6743.12万元在云溪区路口镇沈家冲建设云溪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6334m2,其中填埋库区用地面积31202m2,填埋库容70万m3,设计使用年限15年,为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主要为云溪区提供服务,拟填埋的固废种类为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滤渣、云溪区污染治理工程产生的固废以及云溪区内满足入场条件的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固废填埋库区、拦渣坝、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渗滤液导排、渗滤液处理系统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入场固废应满足设计及环评报告中的准入条件:①含水率低于 60%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②严禁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放射性废物和含刺激性气味的废物入场;③填埋的固体废物应具有相容性,不得相互接触时产生气体、热量、有害物质、燃烧或爆炸,不得发生其他可能对填埋场产生不利影响的反应和变化;④水溶性盐总量小于10%;⑤填埋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各有机污染物浓度应小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 2015)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渣土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3、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填埋区及边坡、废水收集处理区等区域的防渗处理,取保防渗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地下水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取保地下水安全。 4、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水导排系统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渗滤液、车辆冲洗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预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一起运至云溪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云溪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要求。项目废水在转运时,应记录转运的车次和废水量等信息,并由污水处理厂确认签收,记录信息应长期保存。 5、落实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进行运输,对填埋区及时进行压实、覆盖和洒水,对道路等区域及时清扫等控制扬尘。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限值。 6、加强二次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对污水处理污泥属性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其属性,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7、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满足2类标准要求。 8、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防范溃坝风险,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9、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9t/a,氨氮≤0.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