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森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再生铝锭(含2万吨铝铸件)改扩建项目
经审议,2020年1月6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森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再生铝锭(含2万吨铝铸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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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森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再生铝锭(含2万吨铝铸件)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汨罗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森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森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位于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舟南路东,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11万吨再生铝锭(含2万吨铝铸件)改扩建项目,将产能由3万吨/年再生铝锭扩至9万吨/年再生铝锭及2万吨/年铝铸件,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总用地面积为25524m2,总建筑面积为16104.35m2。项目以废杂铝为原料,经过预处理、预热熔炼、还原打渣、浇铸、冷却等工序生产再生铝锭;以自产的再生铝锭为原料,经过熔融、压铸、钻孔、打磨、抛丸、机加工、除油脱脂、喷粉、烘烤、检验等工序生产铝铸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熔炼车间、压铸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住宿楼,改建炒灰车间,配套设置2台80吨熔炼炉,1台80吨精炼炉,其他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依托现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厂区现有环境问题。本项目原料废杂铝中不得含塑料、橡胶、油漆等杂质,不得利用危险废物炼铝。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当到达一定水位后,溢流至重金属污水管网,进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厂进行处理。冷却循环水、打磨除尘水、碱液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除油脱脂废水循环使用,当其水质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送往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处理达标后外排。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区、生产循环水收集池、厂区污水管道、初期雨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应采取密闭生产装置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南省地标)》(DB43 1356-2017)表3中的非甲烷总烃限值,其他因子执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熔炼废气经处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因子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经处理,VOCs、颗粒物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表1中2级排放级别中的其他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后,通过屋顶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风机、空压机、生产设备及各种泵类等主要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碱液系统沉渣、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不合格铝锭、收集到的铝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非铝杂物、除尘灰渣、炒灰废渣、报废模具、金属碎屑、金属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SO2≤2.4t/a、NOx≤16.6t/a、镉≤0.0022t/a、砷≤0.00088t/a、铅≤0.02244t/a、VOCs≤0.1t/a。 |